万户 元代吐蕃地方的军政组织单位。
吐蕃时期曾在河西陇右及西域地区设置万户,统治辖下各部。蒙古国及元代统治时期,统治者在吐蕃推行千户、万户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地方行政制度,将乌思藏地区划分为13万户。万户之上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和宣政院,万户之下是千户、百户、五十户和十户。每个万户包括贵族属民4个千户、寺院属民6个千户。
万户设有万户长,管理其内部行政事务,由蒙古大汗或元代皇帝任命,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官员。各万户之间有分界,只有得到许可,方可自由出入。万户是括户的计算单位,各万户要供驿、助军、纳税、应差。
吐蕃时期曾在河西陇右及西域地区设置万户,统治辖下各部。蒙古国及元代统治时期,统治者在吐蕃推行千户、万户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地方行政制度,将乌思藏地区划分为13万户。万户之上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和宣政院,万户之下是千户、百户、五十户和十户。每个万户包括贵族属民4个千户、寺院属民6个千户。
万户设有万户长,管理其内部行政事务,由蒙古大汗或元代皇帝任命,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官员。各万户之间有分界,只有得到许可,方可自由出入。万户是括户的计算单位,各万户要供驿、助军、纳税、应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