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兰王 元朝中央政府敕封西藏萨迦首领的世俗王爵,持金印螭(chī )纽,置左右衙署。
白兰,为羌人一支,活动在今青海南部及四川西部地区。唐显庆年间(656~660)为吐蕃所吞并。白兰王之封,即取名于此,但并不享有白兰羌之故地。白兰王共世袭四代。据藏史记载,第一代白兰王即八思巴之同母兄弟恰那多吉,恰那多吉被忽必烈封为白兰王后,赐金印,娶阔端之女墨卡顿公主为妻,受命管理藏区事务。继恰那多吉后,依次是八思巴侄孙索南桑波、贡噶勒贝迥乃坚赞贝桑布和札巴坚赞被封为白兰王。
白兰王地位有高低之分,颁以金、银等印加以区别。白兰王的权力限于吐蕃地方,可直接向皇帝呈报西藏地方情形,并可召集地方官员处理事务。学术界对白兰王的权力与地位尚存有争议:白兰地理划分,如果不包括西藏全部,至少应包括西藏的部分地区;赐封恰那多吉为白兰王,更确切地说是西藏王,与忽必烈宣授的西藏总督是完全相同的。又有学者认为白兰王是虚号,并无任何实际行政权力。
白兰,为羌人一支,活动在今青海南部及四川西部地区。唐显庆年间(656~660)为吐蕃所吞并。白兰王之封,即取名于此,但并不享有白兰羌之故地。白兰王共世袭四代。据藏史记载,第一代白兰王即八思巴之同母兄弟恰那多吉,恰那多吉被忽必烈封为白兰王后,赐金印,娶阔端之女墨卡顿公主为妻,受命管理藏区事务。继恰那多吉后,依次是八思巴侄孙索南桑波、贡噶勒贝迥乃坚赞贝桑布和札巴坚赞被封为白兰王。
白兰王地位有高低之分,颁以金、银等印加以区别。白兰王的权力限于吐蕃地方,可直接向皇帝呈报西藏地方情形,并可召集地方官员处理事务。学术界对白兰王的权力与地位尚存有争议:白兰地理划分,如果不包括西藏全部,至少应包括西藏的部分地区;赐封恰那多吉为白兰王,更确切地说是西藏王,与忽必烈宣授的西藏总督是完全相同的。又有学者认为白兰王是虚号,并无任何实际行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