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实行计划生育吗?有何特殊政策?有人说在西藏有强制堕胎现象,是否如此?
中国是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中国政府根据这一基本国情,为使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采取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方法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并把它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考虑到中国少数民族人口和经济、社会状况,对包括藏族在内的各少数民族,中国政府历来采取特殊的政策,明确规定:少数民族地区也要提倡计划生育,具体要求和做法应由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自20世纪70年代初全国普遍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政府对藏族的计划生育采取特殊的政策,西藏只对在西藏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实行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对藏族干部职工则没有提出这个要求。西藏虽然地域辽阔,但能够利用的土地资源很少,1991年人均占有耕地仅1.54亩,而人口增长很快,有必要控制人口的增长。1985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西藏人口发展的实际状况,提出在藏族干部职工中提倡计划生育,鼓励一对夫妇有间隔地生育两个孩子。但对占全区总人口77.4%的农牧民未实行计划生育,只进行科学节育方法的教育,提倡优生优育,加强妇幼保健。对于生育子女数,政府从未做过任何限制。对于西藏边境的农牧区、人口发展过于缓慢和人口稀少的地区,则连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也没有进行。
西藏自治区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始终坚持“宣传为主、自愿为主、服务为主”的原则,制止任何形式的强制性堕胎。如何根据生态资源状况合理地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是今后西藏社会经济发展中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从7世纪到18世纪,由于天灾频仍,疫病不断,医疗条件差,加之占人口相当比例的僧尼不从事人口生产,西藏的人口长期处于负增长,甚至持续锐减。而从18世纪到20世纪中叶的200年间,由于农奴制的残酷剥削压迫,西藏地区人口又骤降了约80万。
1951年和平解放以来,西藏人口,尤其是藏族人口进入有史以来增长最快的时期。自1956年以来,西藏的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均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根据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2009年年底,西藏常住人口为290.03万人。与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时的114.09万人相比,增加了175.94万人。中国内地广泛开展的计划生育政策并没有在西藏广大农牧区实施,相关统计机构对西藏自治区1%的常住人口抽查结果显示,近十年西藏常住人口的年增长率一直保持在10‰以上,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作用下,西藏与内地人力资源的流动趋于开放,内地务工人员前往西藏经商打工是不争的事实。但西藏人口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地藏族人口的快速增长,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一直占西藏总人口的95%以上。其中藏族人口占全区人口比例一直处于绝对优势,一直保持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