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剑峰:基层民主视角下的西藏村民自治实践

2023-05-25 10:13:58来源:西藏在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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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剑峰在“分论坛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西藏的实践”上发言。

  西藏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不仅体现在政治制度的赋予上,也体现在扩大公民政治参与上,其表现形式之⼀就是村民自治。

  村民自治制度在西藏农牧区全面实施,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为主体的民主管理制度和以村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不断健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一大批讲政治、有文化、擅经营、懂管理的优秀人才投身乡村治理实践,提升了乡村善治水平。

  西藏在深化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典型经验。一是把村民自治制度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结合,推动了基层民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了基层群众参政议政的权利,调动了基层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加强“强基础、惠民生”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驻村工作队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始终把反对分裂、维护稳定摆在工作首位,注重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带领各族群众决战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最大限度地发挥富一方、团结一方、安定一方的坚强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建立完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基层组织工作机制,将政治过硬、综合素质较高的党员选举为党支部书记,改变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局面,加强党支部建设。

  未来,西藏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抓好基层党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二是创新农牧区治理手段,运用“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三是全面推进党领导下的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升农牧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培育和发展乡村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在产业振兴、科技助农、文化体育、环保生态、卫生健康、社会治理、民生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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